為了做好我校2020年黑龍江省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的相關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會議精神和文件要求,鑒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我校研究決定并報請黑龍江省教育廳批準,現通知如下:
一、考試方式
表演(影視、戲劇)、錄音藝術專業:由我校公布的《哈爾濱師范大學2020年黑龍江省藝術類專業??颊猩喺录罢f明》中的考試方式調整為初試和復試的方式。
初試為考生通過互聯網遠程提交視頻作品,初試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復試采用現場筆試或面試。
二、初試科目及要求
(一)表演(戲劇、影視)專業
1.考試科目一:自備臺詞
考試要求:
自行錄制一段臺詞,內容自備,(詩歌、散文、小說片段、寓言、獨白)體裁任選其一,作品時長不超過3分鐘,不少于1分鐘。
2.考試科目二:形體展示
考試要求:
自行拍攝一段自備形體展示,各種能展現形體協調性與優美性的舞蹈、武術表演、戲曲身段等不限(自備伴奏音樂),作品時長不超過3分鐘,不少于1分鐘。
(二)錄音藝術專業
考試科目:音樂特長展示
考試要求:
自選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清唱兩首聲樂作品或演奏兩首器樂作品。對于作品比較長的,考生可根據考試時間要求,自選片段進行演唱或演奏。每首作品時長不超過5分鐘,不少于1分鐘。
三、復試科目及要求
(一)表演(戲劇)專業
1.考試科目一:聲樂演唱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自選一首歌曲(無伴奏),現場演唱
2.考試科目二:命題小品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現場抽取考題編演即興小品,注重舞臺表現能力的考察。
(二)表演(影視)專業
1.考試科目一:聲樂演唱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自選一首歌曲(無伴奏),現場演唱
2.考試科目二:表演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面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現場抽取考題即興編演,注重考察表演能力。
(三)錄音藝術專業:
1.考試科目一:聲音敘事敏感度能力測試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筆試,考試時間30分鐘。
現場聽取聲音材料,辨別并描述所聽到的聲音,及該聲音所傳達的場景、情節等信息內容(字數不超過300字)。
2.考試科目二:影視作品聲音分析
考試要求:
考生現場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現場觀看影片片段,以文章的形式分析影片中的聲音 的藝術特色。文字內容包括對聲音進行合理分類,并結合影片中的具體情節舉例分析聲音在影片中的作用,分析整體聲音特色。(字數不超過800字)
四、專業成績分值及計算
單科滿分均為100分。初試通過并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折合取得最終成績。
(一)表演專業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自備臺詞分數*65%+形體展示分數*35%,按招生專業(方向)計劃的1:6劃定進入復試人數。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表演(或命題小品)分數*70%+聲樂演唱分數*30%。
3.專業課最終成績計算: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45%+復試成績*55%。
(二)錄音藝術專業成績計算方法
1.初試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作品1分數*50%+作品2分數*50%,
按招生專業計劃的1:6劃定進入復試人數。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聲音敘事敏感度能力測試分數*40%+影視作品聲音分析分數*60%。
3.專業課最終成績計算: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30%+復試成績*70%。
五、考試時間及安排
已經報考我校表演(戲劇、影視)和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初試。為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時間安排如下:
2020年4月17至4月24日考生初試簽到,簽到期內考生下載我校指定的手機APP軟件并且注冊登錄,通過APP登錄并且向哈爾濱師范大學申請視頻考試成功的考生視為考試簽到成功,已成功簽到的考生可模擬考試流程,熟悉APP軟件的使用,以及根據考試內容要求,演練錄制視頻作品。模擬及演練期間出現技術問題,請根據我校提供的支持與幫助電話,聯系我們。
2020年4月25至4月27日初試??忌凑找箐浿萍疤峤贿h程視頻考試作品,提交作品時間為4月25日早上8:00時至4月27日17:00時截止,逾期不提交作品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的考試??忌毜卿浳倚V付ǖ牡谌绞謾CAPP考試軟件,按照《哈爾濱師范大學2020年藝術類???初試)遠程考試視頻作品錄制要求》(附件1)、《初試考試考生操作指南》(附件2)錄制和提交視頻作品。附件1、附件2將于2020年4月16日公布。
復試的時間擬定于高考后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紀律要求
在網上提交作品環節,考生均須按學校要求進行身份審核,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對考試違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考生不得對提交的作品進行任何的編輯和修改,對弄虛作假等舞弊的考生,學校一經核實取消考試成績。
對入學考生采取專業復測,復測中發現考生實際專業能力與招生考試測試存在較大差異的學生,組織專門調查。經查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等違規行為屬實的,取消該生錄取資格,采取退學處理,并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主管部門倒查追責。
涉嫌犯罪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七、成績發布
視疫情變化情況,擬5月初對考生提交的作品進行專家評審,公布初試成績并確定復試名單。
考生復試成績在高考成績發布前公布。
八、考生支持與幫助
咨詢電話:0451-88067377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其它途徑:陽光高考平臺在線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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