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設計學類專業按照省級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不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文化達線,按省級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河北省藝術類按綜合成績投檔,投檔比為1:1,以河北省投檔線為準。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注:設計學類專業按照省級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不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文化達線,按省級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設計學類(藝術設計類)投檔規則為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 + 專業統考成績*70%,結果保留一位小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按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注:設計學類專業按照省級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不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和舞蹈表演專業文化達線,按省級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藝美音樂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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