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
二、報考條件
1、我校各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文理科兼收。
2、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
三、對參加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要求
1、湖北省考生(指已在湖北省辦理了2021年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以下簡稱“湖北省考生”)須參加湖北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必須達到2021年湖北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統考本科合格線,方可報考相應類別的招生專業。
2、非湖北省考生(指在湖北省外其它省市辦理了2021年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以下簡稱“非湖北省考生”)所報專業涉及所在省統考或聯考(以下簡稱“省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必須達到2021年所在省份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報考相應類別的招生專業。
3、考生所報專業未涉及所在省統考,或考生所在省未設有音樂類、舞蹈類省統考的,可直接參加???。有關省統考的具體事宜請咨詢高考報名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
我校將在教育部專業合格名單備案時,統一核驗考生藝術類省統考合格要求,如經核實不符合要求的,將無法備案合格名單,??汲煽円暈闊o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招生計劃說明
我校屬于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可單獨組織???。具體招生計劃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通過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ks.whcm.edu.cn)或“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發布。
五、??紙竺?/strong>
1、每位考生??枷迗髢蓚€招考方向。
2、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方向不參加??季W上報名,安排在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不參加??季W上報名,安排在湖北省藝術本科(一)統考舞蹈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報考其它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須進行??季W上報名繳費。
3、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月9日9:00至1月14日17:00。
4、網上報名繳費:考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季W上報名,并使用支付寶完成網上繳費,不接受現場報名及其它繳費方式??忌鸁o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推薦使用PC電腦端安裝谷歌瀏覽器進行網上報名繳費。
5、考生網上報名務必按要求認真填報,仔細校對所填報名信息再進行繳費,完成所報考方向的網上繳費后,不能變更報考方向。2021年1月19日17:00前,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考試曲目信息,其它報名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忌瓿删W上報名后請退出報名系統并重新登錄系統核實報名是否成功。
6、考生未在我校公布的時間內進行??季W上報名并繳納考試費用,或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關要求,將視為??紙竺麩o效,不予考試。
7、考試費用:60元/科目。
六、考試安排
(一)初試
1、初試對象:①報考音樂表演(指揮方向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所有考生;②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③報考舞蹈學專業的非湖北省考生。
2、初試方式:采取線上提交視頻作品的方式。
3、線上提交視頻作品時間: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2日17:00。
4、線上提交視頻作品具體流程及要求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二)繳納復試費
1、時間:2021年2月25日9:00-17:00。
2、繳費:初試合格考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使用支付寶完成網上繳費。未按規定時限要求繳納復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考試??忌鸁o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納復試費一律不退。
(三)現場???
1、現場??紝ο螅孩賵罂家魳繁硌?、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所有復試考生;②報考音樂表演(指揮)、錄音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和音樂學(戲曲音樂)方向的所有考生;③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和鋼琴調律)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④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復試考生;⑤報考舞蹈學專業的非湖北省復試考生;⑥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湖北省考生。
2、考試時間:2021年2月28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日程安排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3、現場??嫉攸c:武漢音樂學院(具體安排將詳見準考證)。
七、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一)相關要求
1、關于??紙竺撼翱荚噧热莺陀嫹址椒ā敝姓f明不需要??紙竺那闆r和對象外,其他均須進行??紙竺?。)
2、關于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中明確為??肌俺踉嚒钡膬热?,將采取線上提交視頻作品的方式考試,其他復試及不分初復試??嫉膬热輰⒉扇〉叫,F場考試的方式進行。
3、曲目庫、《視唱》和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考生須按照招生簡章考試內容要求填報曲目。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考生初試與復試的演奏(唱)曲目可以重復,其他各招考方向演奏(唱)的初試與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4、除有關專業招生考試內容規定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否則將影響考生成績。
5、演奏科目考試時,考生不得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除爵士鼓演奏可使用伴奏音響外,其他演奏科目考試均實行無伴奏演奏考試。
6、演唱科目考試時,考生不得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可清唱或使用伴奏音響(美聲、民族聲樂、音樂教育方向演唱考試若使用伴奏音響則僅可使用鋼琴伴奏音響)。
7、考生自備考試所需伴奏音響U盤,每個U盤中僅存儲1首本場考試曲目并在盤面標明曲目名稱,伴奏文件須為MP3或WAV格式,考生對自己的U盤質量負責,如考試現場無法播放,考生須進行無伴奏考試。
8、現場??紩r,鋼琴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雅馬哈02C、吟飛1000E型電子管風琴;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樂考場備有豎琴;通俗樂器演奏考場備有爵士鼓(考生不得自帶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二)考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1、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
2、音樂學(戲曲音樂)
3、音樂學(音樂教育)
4、音樂學(音樂心理與治療)
5、音樂學(鋼琴調律)
6、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7、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
8、錄音藝術(音樂編輯與制作)
9、音樂表演(指揮)
10、音樂表演(民族聲樂、美聲)
11、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12、音樂表演(二胡 、琵琶 、揚琴 、古箏、阮 、古琴 、竹笛 、笙 、嗩吶、民族打擊樂器)
13、音樂表演(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14、音樂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15、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器)
16、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7、音樂表演(鋼琴演奏與編導、爵士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18、音樂表演(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19、舞蹈表演
20、舞蹈編導
21、舞蹈學
八、錄取辦法
1、我校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均按照750分制標準劃定。高考文化總成績滿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如下圖),
海南省高考文化總成績按照原始分750分制標準執行,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總分有調整,以各省市最新發布的有關政策為準。
2、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計算方法: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計入總結構成績的招生專業,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據分值比例計入總結構成績。(如下圖)
3、錄取成績同分的錄取辦法
(1)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舞蹈學專業: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非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錄音藝術、舞蹈編導專業:總結構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報考舞蹈學專業:專業結構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結構成績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上述成績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根據教育部有關加分政策規定,我校湖北省外各招生專業不實行分省計劃,各專業招生不執行高考加分政策。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音樂教育、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和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鋼琴演奏與編導)專業公布了在湖北省的具體招生計劃數的,填報上述專業志愿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體以《湖北省招生考試》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5、本次??贾?,有缺考科目或違規違紀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九、志愿填報
1、凡獲得我?!皩I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文化高考,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的志愿。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錄取其它志愿考生。我校各招考方向外語不限語種,學生入校后統一實施英語語種教學。
2、湖北省考生報考的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一)統考音樂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舞蹈學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一)統考舞蹈學類平行志愿模塊招生;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安排在藝術本科(一)梯度志愿模塊招生??忌顖笏囆g本科(一)志愿時,根據自己的考試成績和升學意愿,在梯度志愿模塊和平行志愿模塊之間選擇一個志愿模塊填報,不能同時填報平行志愿模塊和梯度志愿模塊。具體招生政策可查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發布藝術類招生工作有關通知。
3、非湖北省考生各招生專業按照有關省市招生政策執行,以各省市高考志愿填報指南為準。
十、收費標準
我校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心理與治療、音樂學理論、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專業學費每人15000元/學年,音樂學(音樂管理)學費11000元/學年;住宿費每人132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年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十一、學歷、學位證書發放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武漢音樂學院統一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十二、其它事項
1、嚴禁考生將任何考試相關資料、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及其它規定以外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2、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報考演奏招考方向的考生入學后樂器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4、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勤奮學習、積極上進,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可按相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最高金額4400元/年;同時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8000元/年。
6、我校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金額為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金額為5000元。同時,我校設立武漢音樂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最高獎勵金額為4000元;設立校友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金額為3000元;姚貝娜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金額為8000元;姚貝娜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金額為3000元。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我校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或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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