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遼寧大學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遼寧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學校有三個校區,即沈陽崇山校區(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6號)、沈陽蒲河校區(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陽武圣校區(遼陽市青年大街38號)。
理工類專業在沈陽崇山校區辦學,翻譯、商務英語專業在遼陽武圣校區辦學,英語、日語、俄語在遼陽武圣校區、沈陽蒲河校區均有辦學(以遼寧省招辦公布計劃時說明為準),其他專業在沈陽蒲河校區辦學。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45.9萬平方米(約合2188.2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0.1平方米;生師比18.6:1;專任教師1495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6.2%,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7.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078.9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8557.9元;圖書289萬冊,生均圖書91.3冊。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
(1)外語類專業:英語、商務英語、翻譯。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華國際商學院各專業、亞澳商學院各專業。
2.零起點教學的外語類專業:日語、俄語、德語、法語、朝鮮語。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4.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
普通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的1%,藝術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的15%。使用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特別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西部地區,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設置說明”,住宿費按每學年1000—1200元收取。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依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我校設有校內、校外多項獎助學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的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校獎學金一等1000元/學期、二等500元/學期、三等260元/學期、單項100元/學期;企業獎學金。
(3)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會助學金。
(4)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以向學校申請勤工助學,學校根據需求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5)困難補助。學校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
(6)學費減免。根據遼寧省資助工作安排,學校對孤兒采取學費、住宿費減免政策。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各項工作程序按照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類獎助學金評比過程、評比結果按要求實施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1.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本校同批次錄取(按招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批次執行)。
2.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的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且成績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國外就讀階段學費執行國外合作學校規定標準。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亞澳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達到外方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我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0%(藝術類專業遵照各省通用投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1)學校志愿錄取按相關省市區要求執行。
(2)在提檔時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規定;分專業時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錄取。
(3)藝術類本科專業按“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專業志愿優先。
(4)普通類本科專業按“分數清”原則錄取,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就是將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個檢索和滿足考生所填報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額滿,逐次檢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續志愿。
(5)報考同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并列考生,錄取順序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認定具備加分者優先;其次,專業志愿靠前者優先;再次,具體科目分數高者優先,科目優先順序為:①文學(不包括外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哲學、法學門類專業排序為語文、外語、數學;②理學、工學門類專業排序為數學、外語、語文;③經濟學、管理學門類專業排序為數學、外語、語文;④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排序為外語、語文、數學;⑤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排序為外語、數學、語文。
(6)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英語成績不低于英語滿分的70%。
(7)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8)江蘇省普通類考生,選測科目要求等級為AB及以上,必測為4C1合格,進檔后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選測科目等級優先順序進行錄取,選測科目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
(9)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錄取按當地政策執行。
(10)我校部分專業按大類進行招生,包括:經濟學類(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國民經濟管理)、金融學類(金融學、保險學)、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物理學類(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上述對應大類具體情況詳見“三、專業設置說明”。大類培養的學生經過基礎課程階段學習后,根據成績及志愿情況分流到專業(定向招生的學生不參加分流)。
4.藝術類錄取規則
(1)關于錄取原則中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的說明:
①所參照控制線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數。
②如生源所在省招辦對相應藝術類專業劃定文化課最低控制線高于我校規定的該專業文化課最低分數線,則該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
③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關規定為準,如無相關規定按強基計劃對應的控制分數線劃定。
(2)關于錄取原則中專業成績的說明:
①在組織專業??嫉氖》?,專業成績使用??己细癯煽?。
②在未組織專業??嫉氖》?,專業成績使用其相應專業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5.新生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思想政治、身體健康狀況等方面進行復查,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沒有達到錄取標準的學生進行處理。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或取消入學資格。
6.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學校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遼寧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調整版)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相應類型招生政策信息執行。2020年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作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不再單設錄取批次。
7.聯系方式(通信地址、電話、網址)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6號遼寧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110036
電話:024-62202299
學校網址:http://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l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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