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求:
所有考試曲目均應為鋼琴獨奏作品,且須背譜演奏(視奏除外)。
專業初試:
1、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2、肖邦練習曲一首(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作品25之7除外)
3、技巧性練習曲一首
(下列作曲家的練習曲任選一首: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普羅科菲耶夫、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巴托克、里蓋蒂或肖邦。肖邦練習曲不得選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作品25之7,且不得與另外一首練習曲重復)
專業復試:
1、完整古典奏鳴曲一首(全部樂章)
2、中型樂曲一首/組(7分鐘以上)
3、鋼琴作品視奏
專業基礎科目
1、樂理
考試內容詳見“樂理”考綱
2、視唱練耳
考試內容詳見“視唱練耳”考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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